患者服务
Patient service
当前位置:首页 > 患者服务 > 医保政策
铁路医保
来源:武汉市第五医院 发布时间:2014-12-19 浏览量:31219

1、在职人员一个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,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800元,第二次以后的住院起付线为400元,按甲、乙类比例支付,甲类个人比例支付16%,乙类先支付10%,余下的部分按甲类的比例支付。

2、退休人员一个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40元,第二次以后的住院起付标准为320元,按甲、乙类比例支付。甲类支付比例为12.8%,乙类先支付10%,余下本分在按甲类个人比例支付。

3、体内置换材料:国产:个人支付20%。进口:个人支付35%

4、一次性材料:国产:个人支付10%,进口:个人支付20%

5、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费用可以支付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。

        6、在一个保险年度内,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8万元、大额27.5万元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7、家属就诊先参加当地居民医保,个人支付部分报销50%

Baidu
map